

# 天津管局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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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# ** 单位 **

1. 需提供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证件原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2. 主体负责人需要是法定代表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3. 通信地址若为“华苑”地区，请根据所处环线位置选择所属区域：环内为南开区，环外为西青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4. 网站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需要提供授权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6. 天津市所有的政府网站都要经市政府办公厅批准后才能备案开网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7. 备注格式要求：应急联系电话中手机号使用人为【单位名称XXX】的员工【姓名XXX】，应急联系方式备注信息均写在网站/APP/小程序服务信息的备注项中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8. 已备案网站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和版权所有，并将备案编号按要求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：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 供公众核对 

#### ** 个人 **

1. 接受外省证件备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2. 需提供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证件原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3. 通信地址若为“华苑”地区，请根据所处环线位置选择所属区域：环内为南开区，环外为西青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6. 备注格式要求：应急电话中手机号使用人为【负责人姓名XXX】的【直系亲属称谓XX】【使用人姓名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7. 已备案网站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和版权所有，并将备案编号按要求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：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 供公众核对，且网站实际内容应符合个人备案性质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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